该不该取消单身证明?
2015-04-16 18:25:43 来源:汉网

省政协委员陈若星说,治国的根本是法律,任何超出法律授权和限制的主张、要求或行为,都有着逃避责任之嫌。

“既然有结婚证、离婚证和户籍册等法律文书,有关部门却还强调‘单身证明’,就有节外生枝之意。”她说,“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正视百姓呼声,取消“单身证明”,或用声明等更方便百姓的方式取代‘单身证明’。”陈若星说,她将向省政协提交“建议取消‘单身证明’”的提案。同时,省政协委员刘吉发也表示,他会就取消“单身证明”一事提交相关提案。(2015年4月16日《华商报》)

打个比方,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处,由于婚姻登记系统并未实现全国联网,其中一方就可以很简单地在户籍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而这份开出来的单身证明,无疑就是份“合法的假证”。人折腾了,钱花了,但背着配偶私自卖掉房子的事情,依然无法彻底避免,此时,单身证明宛如一个笑话。

由此来看,所谓的单身证明,就是不折不扣的无用证明、废纸一张。既然如此,为何房管部门又无比钟情于单身证明呢?依我之见,与其说单身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神”,莫如说是房管部门的一枚推卸责任的利器。或者说,单身证明让房管部门避免卷入纠纷的功效,要远大于“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功效。

从宏观的角度看,相关部门拿着民众缴纳的税收,对民众的婚姻等信息进行管理,那么就明显有责任出具相关婚姻信息等证明。而且婚姻信息管理如此,其它户籍信息、生育信息等,同样如此。如果一边拿着纳税人的钱管理相关信息,一边还要直接向纳税人收取信息证明费,这明显有双重收费之嫌疑,背离了服务者的角色。从微观的角度讲,办理单身证明民政局确实需要“把数据录进电脑,还要打印出来”,但这些显然都是民政局的正常工作,不能成为收费的理由。事实上,在全国不少地方,一些民政部门早已经取消了“单身证明费”。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统一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取消这项让人觉得“单身不起”的收费。(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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