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昨天在官网对《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指出“2.5天假期”要建立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8月13日 人民网)
“两天半小长假”的提法一开始出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让广大职工既不耽误工作又能享受合理合法的福利性政策,同时也让各单位不会因为职工的休息而影响工作的效率的灵活安排。但是为何让旅游局解读来、解读去又变成了不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将0.5天的工作量转移到其他工作日中。
推行2.5天短假,能促进旅游带动高铁、航空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只是因为刺激旅游带动经济发展,而改变职工的作息时间,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弹性作息等相关制度,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思维方式。旅行本事一件“苦差事”,舟车劳顿,走走停停,可以说是工作之余、闲暇之时才考虑的,只有休息的好才会有想出去看看的想法。所以休假并不意味着等同于旅行,为了旅行而推行各种休假制度,可以说是舍本逐末。
而且从一开始推行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都是旅游局像打了鸡血一样跑出来解读政策,推进带薪休假、错峰休假、弹性作息,搬出各种专家透露各种信息,而人们在欢呼雀跃或吐槽不平之间,都已经忽视旅游局什么时候成了假期的推动者和解读者了,那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什么用?是否以后各单位不落实带薪休假、双休日加班、加班不给工资的事要到旅游局的劳动仲裁去调解?这是否是政府职能管理的混乱?职责关系都没有捋顺,如此推行制度的落实名不正言不顺。
“周五下午+双休日”的休假模式就不会造成人潮的拥挤和资源的抢夺吗?显然答案并不是肯定的。如果人员汇聚,一样会形成拥堵和资源不足。笔者认为,落实带薪休假就是每个人自己私事,在与工作不发生冲突的时候,腾出几天来或休息或旅游,不慕繁华不爱热闹也不必与人争抢,这才是真正的休息。
如果是以刺激旅游为前提的2.5天休假,对于旅游市场而言如同杀鸡取卵,同时也扰乱了政府行政职能和管理权限的划分。落实制度政策,首先要确保权责一致,做到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