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判决捅伤法官”,安检岂能成摆设?
2015-09-10 11:22:12 来源:汉网

9月9日,微博有消息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一合议庭在法院内公开宣判一案件时,因一方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满突然拔出携带的尖刀,刺伤四名合议庭成员,其中两名法官伤势严重,一个被刺到心脏。四名法官现皆在抢救之中。记者随即联系了十堰中院新闻发言人瞿万勇,他证实,一劳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拔出刀具袭击了四位合议庭成员,目前,四名受伤的合议庭成员还在抢救中。(据9月9日澎湃新闻网)

如此荒唐案例的发生,既暴露出作案当事人法纪意识的淡薄,同时,也反衬出相关法院安检系统的形同虚设。我们姑且不论作案者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得过为极端,但是,对于法院系统来说,特别是在判决各类案件过程中,当应对进入人员进行严密安保,从而避免发生意外。很显然,正是由于相关的安检工作做得不够到位,这位当事人手持尖刀捅伤4名法官埋下“祸根”。我们希望4位法官能够得到妥善救治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起案例,提醒各地应当严密做好安检工作。

近些年来,由于暴恐等不法分子会选择在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恐怖活动,同时,也有一些对社会不满者会选择在公交车、学校等人员相对较多的场所实施暴力犯罪,而这也提醒各级公安机关以及车站等相关行业场所,必须要高度警惕地做好安检工作,很多惨剧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一时的疏忽大意所引发的。当然,如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在机场、火车站等特殊场所,基本上都有着十分严格的安检。

甚至,一些地区在地铁、公交站等场所,也都逐渐建立起相对严格的安检。可是,在有些地区或者有些场所,本该严密开展的安检工作,却由于领导的不够重视,由于工作人员的马虎大意,最终却引发祸端,而这次在法院内发生的惨剧,便是生动有力的例证。受到伤害的法官当要全力救治,作案当事人当应依法严惩,当然,通过安检形同虚设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又何尝不是一记令人揪心的警钟呢?(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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