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举报受贿就不可信?
2015-09-16 09:29:14 来源:汉网

目前,沅陵县长龚琪千万索贿受贿的事实被人举报并发布于网站上,列举了龚琪“多宗罪”。 9月13日,龚琪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举报人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当地已对其启动抓捕程序。 

举报不到24小时,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沅陵发布”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

官员被举报贪污受贿在当今已没什么稀奇,但这次的举报格外轰动,是因为举报人是当地的黑社会向杰。向杰2004年涉嫌聚众斗殴(造成一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将其释放;2007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此后,还写明,经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敬泽平证实,其本人约谈过向杰,并曾警告向杰“你的所有非法所得都要归零”。看到这里大家就会想这样一个劣迹斑斑、名声不佳的人,他的举报可信吗,甚至他有什么资格举报?

可是按照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对于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法无授权不能为,法有授权依法为;对于普通人来说,法律未禁止都可为;因此,举报人是不是“黑社会”不是县长能下定论的,这个问题应该由公安机关来调查;县长被举报后,应就自己被举报的内容进行回应,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县长没有权限在司法机关判定之前向公众指出他人是“黑社会”,这是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属于滥用职权。

法律并未规定举报人必须是个“干干净净的人”,只要他讲述的都是事实,没有谎言,并由公安机关处理后此事属实,就应该依法办理。所以,黑社会的举报又有什么不可信呢?(纫小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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