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近年来,广西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低保资金监管工作,查处了多起“权力保”、“关系保”等贪污、挪用和套取低保资金的案件。《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多地调研了解到,在低保资金发放和监管过程中,资金发放不规范、过程审核把关不严、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成为目前低保资金监管面临的瓶颈。(11月24日光明网)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在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这么好的政策下却频频被曝光贪污、挪用、侵占等腐败现象,更甚者发展为集体沦陷的窝案串案,尤其在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问题最为突出。有些地方出现“家庭式”村委,利用手中权力照顾亲属,大搞“人情保”、“关系保”。有的基层干部在帮助农户申领民生补助金等工作中,强行摊派、乱收费,更有甚者则虚报名目骗取民生补助金。
国家设立低保是为了保障一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其中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低保户的“救命钱”被冒领,笔者认为一方面是那些知法犯法,把国家法律当儿戏的贪官们,把国家政策当成自家的提款机,昧着良心拿这些钱的人。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对低保资金监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给贪官们有机可乘。在资金发放后加强后期跟踪监管、审核把关,要让资金拨付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严禁相互拆借移用。再有就是要对低保申请审核严格把关,基层干部要做到真正入户核实,不能全权放任到村里,避免村干部出现优亲厚友、虚报骗取的现象发生。
让低保的钱发放到真正贫困的、需要救助的人手中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生存希望。这需要从源头上铲除低保等民生资金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集中查办涉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严格处理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绝不能手软,把“救命钱”还给低保户。(文/李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