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推车不是趁“水”打劫
2016-07-13 11:04:13 来源:汉网

6月30日至今,全国多地遭特大暴雨袭击并爆发洪水,各地都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在一些受灾地区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许多车辆被困在水中,一些市民蹲守在旁以2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费推车,这被不少人称为趁“水”打劫。这一行为真的“有违道德”吗,真的应该被批判吗?

其实,水中推车收费是在车主和推车者双方自愿下达成的一致协议,推车者不应承受漫天的道德指责。推车者的做法,客观上减少了车主的损失,主观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力成本,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收点“劳务费”,其实并不过分。车主也未受胁迫,这一行为无可厚非。

当然那种不由分说强行帮人推车,然后敲竹杠的行为不在此列。推车者收钱,是在帮助别人解决困难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单纯劳务报偿协商,如果车主觉得“推一次车100元”价格难以接受,他完全可以选择拒绝收费推车而采取其他的办法,只要不是胁迫车主,推车者靠出售劳动力赚钱,难道有错么?

没有这群推车者,车子被困在水里的车主,通常面临两种选择,要么请专业的救援公司来实施拖车服务,要么任由汽车一直泡在水里。前者需要车主付出高额甚至天价的拖车费,后者则会使汽车的发动机被泡坏。两者都会使车主遭受相当程度的损失,而推车者的做法,客观上减少了车主的损失,本来无可奈何的事情变成了只需花点小钱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在洪水肆虐的状况下户外作业,推车者付出的劳动成本比平时要高很多,车主要维系这种艰辛的劳作,就应该给予经济的激励,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

对于推车的价格,法律并没有价格规定,因此哪怕推车者收费不是100而是1万也不必被诟病,只要车主没有被胁迫,是自愿支付,只要不阻止其他人义务推车和人为制造陷车,推车者的行为就不应该被漫天的道德指责。就我个人而言,洪水肆虐别说帮人推车,就是让我出门,我都心有余悸。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这种行为的“看客”们,口里说得是很好,但是否愿意去为车主推一推车呢?因而,20元至100元不等的推车费并没有什么问题,只要车主和推车者达成一致的协议,就是一种市场选择。

灾时哄抬食物等必需品价格,才是真正的趁“水”打劫了。水中推车劳动成本增加,且车主不是非推不可有得选,即使“推一次100元”也是正常市场交易,而哄抬物价的行为,在付出成本并未提高情况下,凭借食物是灾民必需品而又没有其他替代品,就将平时几元的面包卖几十上百元,这就是胁迫性质的交易。推车者与这完全不同,一者,推车者很容易被替代,如被拖车替代;二者,车也不属于基本生活的范畴,但食物却是每个人都离开不了的。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在他人汽车被困时,公民有义务要推车。主动为被困在水里的车主推车解困,只能说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并不是社会公德,不必将此加诸于整个社会。既然一个人本可以不推车的情况下帮车主推车解困了,就完全可以获取一定的报酬作为感谢,更何况是在有洪水灾害的恶劣天气下。如要求推车者必须不收费义务推车,不仅是一种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

因而,“推一次车100元”的确不是趁“水”打劫,不过是正常的市场交易罢了。对这样的市场,我们理应“容得下”,它确实能减少车主很多损失,拒绝或质疑这样的自发市场,都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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