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遁入空门也要为曾经的罪行负责
2016-09-01 12:29:03 来源:汉网

多名警察来到安徽滁州凤阳县龙兴寺,把住持广闻法师押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被带走时,广闻法师没有任何反抗,表情平静。他苦心隐藏十六年的身份曝光,从扫地僧到住持、政协委员,杀人犯16年漂白路走到尽头。(8月31日 凤凰资讯)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广闻法师”原名张立伟,2000年11月,伙同四人杀死三人,身背命案的他从黑龙江大庆逃至安徽,改名孙洪涛,辗转两个寺庙,最终在龙兴寺扎根,并从扫地僧做到县政协委员、寺庙住持、佛教协会会长,成为当地佛教界颇具影响力的一位人物。感觉这剧情可以拍成电影了,颇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感觉。
说到这,笔者想先讲个故事,《观无量寿经》中有阿阇世王杀了父亲,囚禁了母亲,按照因果来说,是必然会堕落无间恶趣(梵语),但是因为他后来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得到了佛陀的教导,后来还证果。这个事说明啥呢?佛法是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鼓励人们犯错再去依靠佛教赦免,佛不具备改变因果的能力,佛是因果的发现者而不是创造者。笔者本人是无神论者,用这个故事只想说,不要因为觉得犯了法,找菩萨、神佛就能抵消罪恶,也许能够净化内心,但是该受到法律制裁依旧要受到制裁。

笔者了解,广闻法师在龙兴寺30多名僧人中口碑尚可,为大家改善了居住生活条件和相关待遇。代理寺院多年在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助学敬老等公益事业中慷慨解囊达百万元。广闻还了资助两个失去父母的农村贫困儿童,按月打生活补助,直到两个孩子大学毕业。可以说,他出家以后没有做过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的事,他做这些好事,应该是在赎罪。然而一年、十年、十几年,他一直在这里修行,在这个期间确实为寺院做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都是为人所赞赏的,但是功过能相抵吗?

笔者认为,遁入空门并不是与尘世恩怨一笔勾销,身份变了,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变。在古代中国,僧人有过一段不纳税、不服徭役的“美好时光”,但到了现代,僧人再也没有这些特权了,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家人与一般人并无区别。借用一位老师父的话:“佛教我们忏悔,他如果诚心忏悔,应该去自首。”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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