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出轨,舆论也须公私分明
2016-11-21 09:42:09 来源:汉网

近日,世界羽坛名将林丹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的新闻铺天盖地,各类评说喧哗纷乱、褒贬不一。也许是天生没有娱乐细胞,疑或是因为演艺娱乐界这种“破事”太多已经神经麻木,笔者一般只一笑而过,不会主动去趟这塘“浑水”。只是今天遇而看见署名六神磊磊的一篇文章:“谢杏芳,你有什么资格原谅林丹”,无意间勾起了笔者想说点啥的冲动。

作者的这篇文章,是针对林丹妻子谢杏芳事后通过微博发声明原谅林丹而作,其中心意思应该还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虽然笔者对作者的观点持基本认可态度,但还是觉得扯的有点远,尤其是标题太过“霸道”。毕竟舆论不是执法机构,个人观点也不能代表组织决定甚至法院判决;特别是像公众人物出轨这样的事,在进行舆论谴责、观点陈述的时候,还是有必要做到公私分明。而对于林丹出轨这件事,笔者以为:

从私的方面来说,林丹在妻子怀孕期间不仅不用心去体谅与呵护,还出轨与别的女人打情骂俏、搂搂抱抱,是非常缺乏道德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但话又说回来,作为最直接的受害者,林丹的妻子谢杏芳是选择追究也好、原谅也罢,别人都不应该太过苛责,即使心里觉得憋屈;毕竟这事说白了还是他家的私事,其他人说太多甚至说过火了,都难免有以舆论强势干涉他人“家政”之嫌。

不过,林丹之妻谢杏芳出于何种目的,又是基于怎样的考量,非要通过微博公开申明原谅林丹?笔者不便妄自揣测,却也委实难以理解。无论是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民族,恐怕很难有谁会容忍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出轨,更别说心甘情愿地予以原谅;毕竟这在夫妻之间,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常识告诉我们,夫妻一方出轨或是其中一方受到异性猥亵,轻者闹得整个家庭鸡犬不宁,甚至波及双方父母及所在单位;重者对簿公堂而动摇家庭根基,前阵子“宝宝”家就闹了这么一出;更有甚者就是因争风吃醋而闹出人命,最有名的要数俄国著名作家普希金之死。

而从公的方面来说,林丹的个人身份就成了回避不了的问题。林丹作为世界羽坛名将,曾多次获得包括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等羽毛球比赛世界冠军,虽不敢说在中国是家喻户晓,至少也知晓者众,“公众人物”这一头衔怎么也名符其实。而作为公众人物,社会和民众自然希望其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以积聚正能量。在这方面,林丹所起的示范作用是相当负面的,让广大民众极为失望。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林丹的另外两个身份同样不允许他在生活作风上如此不检点。

开始有民众指责林丹作为现役军人,其生活作风给军人这个光荣称号抹了黑。可之后有媒体曝出林丹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目前不具军人身份。但不管怎么说,林丹此前有多年军旅生涯,即便是已经退出现役,也不应该就丢了军人作风。其实,林丹是现役军人也好,已经转业到地方工作也罢,这些都已经不重要;而最重要且不因工作性质变动而改变的,是林丹的党员身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章第一百五十条明文规定,“与他人通奸(所谓出轨,应该满足这一条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林丹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理应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上,还是在生活作风方面,都应该给广大民众做出榜样。

所以,不管民众如何想、舆论怎样说,都不是重点。而与此相关的党组织,却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此事调查清楚;对林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让林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取得教训,同时也给民众及舆论一个交待。(山居闲人)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