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岂能沦为谁都可动的“奶酪”
2017-01-04 09:29:31 来源:汉网

“因为违规参与本村项目承包,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等10名干部被处分并通报批评,乡党委主要领导4人被谈话问责,力度真是大!”近日,一起村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利被查处和问责的案例,在浙江省庆元县举水乡引起了热议。“月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绍杞、村主任吴如山利用职权参股承包本村垃圾填埋场道路硬化工程、小型旅游接待中心工程等项目谋私利。”(1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许多基层领导干部因为工作与工资收入或者福利待遇不成正比,于是便动起了利用职权违规“捞金”的歪脑筋。前不久,一封来自月山村的举报信,引起了庆元县纪委的高度重视。随着调查小组的工作的全面开展调,发现浙江省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绍杞、村委会主任吴如山、村监会主任吴金生等10名村两委成员近两年来曾多次利用职权违规参股该村工程项目并从中获利。

身为基层“父母官”本应作为领头羊带领村民发展经济,早日奔向小康生活。然而吴如山等人却辜负了百姓和党组织对其的信任,干起了“假公济私”的不齿勾当。虽然事后,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相关涉事人员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是相信“村干部违规参股工程,败坏基层风气”的违纪事件并非个案。

也许这种现象在各个基层都普遍存在,那么针对这样的腐败现象,笔者认为根本问题还得从“狠抓领导干部的纪律”着手。如定期对各阶层领导干部开展“廉洁奉公”和“为人民服务”的党风党纪宣传及培训,尤其是针对基层领导干部。搜集各种“廉洁奉公”和“贪污腐败”的案例用于分享,发其深省,从而为打造服务型政府保驾护航。必要时可以考虑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让其感到为官有“奔头”,工作有“干头”,付出有“想头”,从而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成为人民的好公仆。(刘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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