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中心”岂成“脱氧中心”?
2017-03-21 09:48:50 来源:汉网

2016年10月19日,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走失后,被辗转送到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2016年12月3日,雷文锋死亡。新丰县人民医院确定死因为伤寒。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是20人。另据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透露,该站2011年至今共向练溪托养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6年内死亡近百人。(3月20日新京报)

49天死20人,6年死近百人,死亡率高达50%!试问,这样的“救助机构”,究竟该叫“托养中心”还是“脱氧中心”?

15岁自闭症少年雷文锋离家时还是活蹦乱跳的少年,等到父子再次见面时,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的尸体。其父亲第一次认尸,根本认不出这是自己的儿子。

托养中心由原看守所改建,用的还是水泥通铺,而不是民政部规定的单人床;且违反规定,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同看护;屋舍臭气熏天;有目击者称,“屋子内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形容枯槁。有些人脚底浮肿”。

据报道,练溪托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合同,新丰县民政局作为甲方将需要救助人员转给托养中心经营和管理,县民政局按现行供养费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币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为局管理费。若供养方增加供养费,按增加额的10%提留作为局的管理费。”据多位知情人透露,练溪托养中心自成立伊始,就一直有相关官员的关系人参与经营。

韶关市政府官网通报中称,今年2月中旬,在发现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存在有托养人员死亡的情况之后,韶关市公安、民政、卫计和新丰县相关方面组成专门工作组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练溪托养中心不具备托养条件,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象进行了妥善安置。

且不管有官员的关系人参与经营是否存在腐败,既然县政府部门与托养中心存在合同关系,且从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作为“管理费”,岂能对其管理情况不闻不问?直到六年后死了近百人才发现该中心“存在有托养人员死亡的情况”,才来“迅速开展调查”,才发现其“不具备托养条件”,如此“后知后觉”,究竟是“反应迟钝”还是“无动于衷”?

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是20人。可是,新丰县政府网在2月17日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托养中心并不存在今年还有多人死亡的情况。”这样的睁眼说瞎话,可见在他们眼中,死一个人跟死20个差别并不大。

3月12日,雷文锋的父亲在听说了练溪托养中心被整改的消息后表示,儿子的死若能换来700多人的希望和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也算死得有意义了。

就算一个人的死能换来700多人的活,也不能说是“死得其所”,因为他本不该死,更何况是已经付出了近百条生命的惨痛代价。如果什么进步都要靠“死人”甚至死上百个人来“倒逼”,那么,谁又是那“该死”的倒霉蛋呢?

没有一个人是“该死”的,但近百个不该死的人死了,总该有个负责任的“说法”吧?(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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