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新浪河南网报道了南阳宛城区胡述显扎根农村,文化服务农村30年余年的先进事迹,为基层干部做好乡村文化建设树立了标杆,引发了我们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再思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普遍提高,农民的文化需求也在不断提升。然而,由于区域发展不均衡、文化娱乐设施少、利用率低等现象,文化消费在农村家庭消费支出结构中不占重要地位,新农村文化建设发展仍相对滞后。看电视、打牌娱乐是村民们主要的休闲文化方式。寿辰、婚丧嫁娶等传统的乡村文化,存在攀比之风,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
乡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激发政府和社会两个积极性,要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开启”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多种模式。 政府支持乡村文化产业的措施主要是在政策、法规、税收和信贷等方面,不宜深度介入具体产业项目。而传统的民俗旅游、庙会、花会灯会以及民间工艺展览和演戏等则应政府牵头,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通过社会对乡村文化的不断投入,民间文化活动必将兴起,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亦会显著增强。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应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我国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丰富,它基本上是公益文化产品,可以让农民在自己的文化体系中实现生活的意义。这其中,关键是政府要制定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农村文化建设队伍,传承与发扬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乡村文化建设要形成真正意义的绩效后评价机制。后评价机制对于乡村文化建设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它对乡村文化建设起着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作用。目前乡村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评价的标准就是多少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多少本藏书、多少盘光碟、多少台电视等等,很少涉及到诸如文化设施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文化设施的使用率等指标。当前的评估一般都是一次性评估,缺乏一个事后的反馈监控机制,导致一些已建成的乡村文化设施很难得到有效使用。
乡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继往开来的伟大事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相适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既是当前农村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