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市场监管局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函
2022-10-09 14:00:00 来源:
各校园食堂餐饮服务提供者:
  2022年度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自查,确保在许可证经营范围、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自查,确保所有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加强对库存食材的全面自查,确保原材料仓库内的食材在保质期内且使用的原材料安全有效。
  加强对餐饮具的自查,确保所有餐饮器具(盘、碗筷、盆、桶、保温箱等)进行彻底的清洗,全面消毒。
  加强对经营场所的自查,确保相关加工、存贮设备进行全面的清理、消毒,检修维护好设备,且正常运转。确保防虫、防鼠、防蝇设施、通风设施、消毒设施、留样设备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能正常使用。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通风、消毒。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每天对员工开展体温监测并如实记录,实行“绿码”上岗,工作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三无”食品、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严格食品安全规范操作,强化对食品粗加工、烹饪、配餐供餐、食品留样等环节过程管理,防止交叉污染。严禁生熟混放。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餐饮服务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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