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倒卖32万条车主信息受审
2016-03-29 09:19: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付静宜郭忠)利用工作权限,员工侵入公司数据库,将32万条车主信息下载;这名男子辞职后,将这些信息层层转卖。昨天,6名男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江汉区检察院公诉,移交法院审理。

这起案子的证据一直追查到了3年前。那时,被告张某是武汉某科技公司网站运营部员工,负责管理公司网络的服务器。

这家公司曾参与武汉“自助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制作,数据库里有大量违法车辆的信息。一次,张某利用自己的权限,将服务器连接到了公司的数据库,私自下载32万条武汉车主的信息。

之后,张某跳槽到一家网络金融公司。张某手头有车主资料,他与好友刘某商量,把这些信息卖给有需要的人。两人分工,张某提供数据,刘某寻找买家。截至去年,张某通过自己的QQ邮箱,将信息交给刘某进行贩卖,两人从中获利44000元。刘某供述,他一共卖了15至20次,每条价格0.2-0.3元,都是通过QQ邮箱发给买家。

其间,刘某找到一家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曹某,向其兜售车主信息。曹某先后3次从刘某处购买了15.7万余条,共支付12000元。曹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提升业绩,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

同样,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增值事业部经理彭某、4S经销店销售服务经理常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艾某,也曾向刘某购买指定品牌车主信息,用以招揽客户、提升业绩。

2015年6月,警方将张某、刘某、曹某抓获;6月23日,彭某、常某、艾某被捉拿归案。除刘某外,其他5人有固定职业。

承办检察官说,《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张某等6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均已触犯《刑法》第253条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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