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公益律师免费帮12位圈友打官司
2016-04-25 07:11: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贾雪梅)前天,晨报律师圈在光谷举办大型公益咨询活动,尽管当天下着雨,但仍有百余圈友冒雨前来求助。6位律师大咖坐镇现场为圈友解决法律难题,房产纠纷成为当天的咨询热点,12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圈友现场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将免费为他们打官司。

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

么样申请工伤赔偿

刘先生(化姓)于2010年2月进入公司上班,公司没为其办理社保。2015年8月,刘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随后经交警认定刘先生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刘先生在地铁上看到晨报律师圈有公益律师活动,一早赶到现场。朱宏伟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解释,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申请工伤认定,申报工伤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起。伤者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伤者既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又有权向肇事司机主张侵权赔偿。伤者向肇事司机主张的是侵权之债,向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主张的是合同之债。刘先生可向单位主张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及护理费、补缴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相应的工伤待遇等。在了解到刘先生家境困难后,当场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免费为他维权。

百万房产立遗嘱归小儿

拆迁三姐妹“上演”夺房大战

“父亲重病卧床多年都是我在照顾,所以父亲写了份遗嘱,把他名下价值100多万的房子留给我一人,现在房子面临拆迁,其他三姐妹找上门要求分拆迁款,该么办?”前天,为了房子一事心力交瘁的刘先生(化姓)现场将一份公证过的遗嘱递给律师。

刘先生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其父生前生病时,三姐妹将照顾父亲的重担推给了他,因有遗嘱在手,刘先生便没有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在房子面临拆迁,三姐妹便以房子没过户为名要求分拆迁款。

朱宏伟和姜小菊律师解释,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虽然房子没有登记变更,但遗嘱经过公证是合法有效的,拆迁款应根据遗嘱来分,所以还是归刘先生一人所有。

离婚时300万别墅归女方

事后男方反悔不过户么办

3年前,王女士(化姓)与丈夫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因男方出轨,为补偿女方,双方约定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一栋价值300万元的别墅归女方一人所有。该栋别墅之前登记于王女士名下,但标注的是双方共同拥有。因种种原因,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未办不动产变更手续,现在王女士准备出售这栋别墅,却因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无法为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王女士介绍,已经再婚的前夫反悔了,迟迟不愿协助过户。李明照和郑绪律师解释:根据物权法与婚姻法的规定,建议王女士再与前夫多多协商,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消除房屋共有状态。如果双方实在无法协商成功,王女士可携双方离婚协议,请求法院确定该房屋目前为其一人独有的产权状态,以便于后期王女士全权处置该房产。

公益律师工作室:21733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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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群:327138150

综合群:361946969

合同咨询群:490952665

法律援助工作站:102606004

圈主:贾雪梅

电话:1562908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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