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在襄阳举行。因为小区停车位、装修押金等物业管理是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武汉晨报官方微信会后第一时间推送的新闻报道,自然也迅速受到网民关注,不少人在朋友圈自觉转发。
如果你稍加回忆便会留意到,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还就《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在黄石开了一次基层立法听证会。据介绍,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听证形式,首次走进基层,首次进行网上立法听证,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全方位现场直播。
这一创举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开门立法”。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就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开门立法”,让群众结合自己的现实体验谈看法、谈感受、谈解决方法,无疑会让更多的普通民众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法治并不是冷冰冰、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息息相关。
法治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起步于立法。某种意义上,立法是实现法治的“当头炮”。开门立法,就是要让民众的意志从立法的最初得到体现,从而提高立法的透明度,拓宽民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也有利于纠正“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弊端,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最终实现立法与民意需求的同频共振,让群众在法治的进程中,体会到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我们深知,科学立法也是一项技术活。近日的“开门立法”是一个创举,一个很好的开端和起点,值得我们点赞。(相关报道详见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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