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室评论员
用好奇心打量世界
淡定萌叔
大家还记得去年北京一座四合院挖地下室把周边房屋都挖塌的事情吗?昨天,“挖坑”四合院的业主李宝俊,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开庭。
这个“坑”当时可能颠覆了很多人对于地下室的认知。18米,相当于6层楼高,这得多深啊!一般地下室也就一两层,这个居然有5层。据记者近日回访,事发地依然废墟一片,周边居民已经在外租房一年多了,依然有家难回,生活诸多不便。
冤有头债有主。去年怎么挖的坑,今年业主就要自己把这个坑填上。案发前身为徐州市人大代表,业主李宝俊可以说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在收到执法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依然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恶果。现在进入审判程序,李宝俊受到法律制裁,当无悬念,只是,民事赔偿更应及时跟上。
近年来,各地“奇葩”违建层出不穷:北京人济山庄小区26层高楼上加建“空中别墅”、江苏南京一小区现22楼私搭违建“空中楼阁”、湖南衡阳一楼顶又建25栋别墅。为何私搭乱盖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违法成本低廉。
如果不出事,一般违建多半交点罚款了事,但顶风违建,常可获得巨大收益。比如,挖了地下室,北京一套四合院市场价可以凭空增加成百上千万,难怪这些业主不管不顾。但是,违建常常造成安全隐患,轻者墙体开裂,重者甚至引发坍塌事故。
因此,除了宣传违建的危害,鼓励居民举报外,执法机关更应加大打击力度。除了经济处罚,更要动用刑法,应该考虑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等罪立案,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
(相关报道详见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