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永权通讯员魏红明樊巍杨海垚)昨天,在全市2016年环保委会议上,武汉发布《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经济奖惩,PM2.5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反之,将处罚20万元,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市环保委介绍,各区改善空气质量情况采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指标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目标浓度值依据上一年同期平均浓度值和各区考核目标下降比例计算。市空气质量办对各区月度和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市环保、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水务、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暂停对该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并由市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加强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整改不到位或者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今年第一季度
改善空气质量奖励资金的共8个功能区
黄陂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需要缴纳改善空气质量惩罚资金的7个功能区
汉阳区
武昌区
青山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硚口区
新洲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江夏区
江岸区
江汉区
蔡甸区
东西湖区
洪山区
制图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