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18万户小微企业赚了钱
2016-05-16 07:11: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贺亮通讯员刘丽虹叶翩)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国税局获悉,2015年全年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盈利企业达4.18万户,比前一年同期提高5.29%,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61亿元,减税额同比增长59.41%。

近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先后5次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目前,只要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都可以享受按10%征收所得税。“别小看这10%,它比原来的25%少了15个百分点,对于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众多‘创客’而言,扶持力度相当大。”武汉市国税局总审计师沈永刚介绍。

“80后”大学生创客徐可龙,就是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者。2012年底,创办武汉众望宏大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刚创业时,就我一人,打工攒下的30万元全部投进去,没多余的钱请工人。”徐可龙回忆说,到2014年,凭着过硬技术和勤奋努力,公司盈利7万多元,本想着要交近2万元的税,没想到会计说只交了7000多元,“少缴的税让我又多请了2个人。”去年,徐可龙的公司收入增长了4倍多,利润额大幅提升同时,减税2万多元,“今年,我又谈成了几笔大生意,预计将从小微企业跃升为中型企业,虽然税收优惠享受不了了,但公司能发展壮大,税收助力功不可没!”徐可龙说。

数据显示,像徐可龙这样的创业者越来越多。2015年武汉新增小微企业2.9万余户,月均新开户2400余户。“刚创业,往往还谈不上盈利,但这些小微企业中就有2889户盈利。”沈永刚说:全市所有盈利小微企业达到4.18万户,100%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

■名词解释

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且符合:(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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