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钱小军)303条电子眼记349分、罚款41960元。昨天,江岸交警查处了这样一台“违法大户”轿车。目前,交警准备将车主汤某通知至大队接受处理。
近期,江岸区的电子监控卡口不时传出同一辆车的交通违法报警。这是一辆车牌号为鄂AVS270的轿车,民警查询该车信息后惊奇地发现,该车在2007的12月21日初次登记后,就只处理过12条交通违法。从2009年12月25日以后至今,共有303条电子眼未处理,记349分,罚款41960元,并且该车从2009年之后就从没年审过。
昨天,江岸交通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卡口布控,在香港路附近发现这台车。早上8时许,二中队民警陈华现场守控后,驾驶员未露面,随后联系清障车将该车拖扣至大队停车场。
交警调查发现,该车登记车主为汤某,无业,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过。交警准备将其通知至大队处理违法,不光要缴纳相关罚款,而且驾照一次性最多扣满24分,此后还要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另外,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如果觉得处理违法的成本太高,干脆不要车了怎么办?交警表示,倘若汤某坚持不来处理违法,该车被强制报废后,汤某再也无法买新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