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周晶晶徐英)男子黄某冒充省公安厅领导的外甥,以帮人“捞人”为由,诈骗他人72万元。
2012年4月,罗某的丈夫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咸宁市警方刑拘。不久,罗某与个体户黄某相识。黄某谎称,他的舅舅王某是省公安厅领导,“解救”罗某的丈夫完全没问题。
罗某查看省公安厅的网站,确实看到王某的信息,于是对黄某深信不疑。随后,黄某多次以“需打点”为由,收了罗某东拼西凑的72.36万元。又过了两个月,唐某因病被取保候审,罗某这才发现受骗,多次与黄某商谈退款一事。黄某仅退还12.4万元,其他款项至今未还。
2015年5月,罗某向硚口警方报案,警方将黄某抓获归案。
近日,硚口区法院认为黄某构成诈骗罪,判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