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永权通讯员于海涛)昨日,市环保局发布《2015年武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截至去年底,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22.35万辆,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4万吨,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6.53%。
据《年报》显示,2015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约32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排放量分别为44156.03吨、110893.19吨、36909.23吨、1923.04吨和1759.88吨。
市环保局分析,我市机动车产生的一氧化碳和PM10,从2014年起污染物排放呈现下降趋势,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PM2.5的排放在2015年有显著下降。
去年,我市在远城区实施黄标车禁行,完成7.5万辆黄标及老旧车淘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一年减少了14.1%,首次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负增长。
由于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国IV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占比仍高,加上城市交通拥堵等问题,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较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市环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