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须建党支部
2016-06-16 07:14: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周钢)昨天,我市召开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要求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都须建立党支部。

市民政局介绍,武汉市有注册和备案的社会组织12000余家,今年初全市社会组织就启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近年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市、区民政部门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三纳入”,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范围、纳入年检审查范围、纳入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范围。

市委组织部表示,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党组织,3名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要建立党支部,有1名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有党组织指导员。今年年内全市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必须全覆盖。

我市成立了10个督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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