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警方展开调查,建议提起诉讼
2016-06-18 07:13: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尹勤兵)家住东西湖区吴家山的小刘,一年前求职填了表,最近发现其名下多出一张信用卡,透支1.14万元不说,还被纳入了银行征信黑名单(详见昨日晨报A06版报道)。昨日,小刘的母亲到长青街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警方表示正在调查,并建议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征信问题。

昨日,小刘因为休假结束,到外地上班。其母张女士到长青街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而此前,尽管银行方面同意小刘查看以他名义办理的申请表签名以及和经办人的合影照片,但以需由警方取证为由,并不愿提供复印件。

负责该案的王姓警官称,鉴于小刘在银行留有签名和合影,给案件定性造成麻烦。对银行目前要求小刘还钱一事,他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对银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王警官称,小刘所说的信用卡被冒领使用情况,警方正在展开调查,追究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的责任。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刚律师称,首先,究竟该签名是否是小刘所签,信用卡是否交给到领用人手中,当事人是否在使用?银行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当务之急,小刘可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和银行之间的信用卡领用合同。在此过程中,银行要承担举证责任,相关证据材料是否存在问题和瑕疵,自会水落石出。若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并未申领这张信用卡,则不必承担相应后果。申领信用卡和银行构成合同关系的依据,主要是看视同合同的有申请人签名的申领表。至于和经办人的合影,只是银行为防范风险采取的内部审核手段,并不能说明当事人和银行之间,存在必然的信用卡领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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