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被判刑14年
2016-06-21 07:14: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周晶晶周鸣王峻)违规操控水务工程给目标公司,大肆受贿,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副巡视员徐木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昨天,市检察院宣布启动“举报宣传周”活动,披露了这起案件。

经查,刘东才自2000年直至2012年退休,担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分管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堤防建设和江滩综合整治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单位贿赂,受贿总金额高达559万,单笔最高达300万。

2005年1月,市重点防汛工程——长江支流府澴河出口综合整治工程,经湖北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后,无业人员孙玉华通过关系找到刘东才,希望能承接该工程。此时,刘东才正因自己与他人合伙投资的房地产项目缺资金发愁。因孙玉华并不具备承接工程的条件,刘东才便让他物色一些想承接工程的老板,并在商谈中直言自己急需300万用于个人投资。

之后,孙玉华找到老板王某等人,敲定了共同承接工程事宜。很快,一张300万元的空白转账支票送到了刘东才的手上。随后,刘东才擅自以武汉市水务局的名义,与王某等人提供的湖北中大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并加盖了水务局的公章。然而,中大公司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按正常招投标程序难以中标,刘东才找到一家有实力的国企,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商定,以重点工程为由,请示市政府指定由该企业承接府澴河工程,再分包部分工程给孙玉华等人。

2007年1月,刘东才分管的市水利堤防建设中心,以邀标方式将府澴河工程发包给上述国企,工程总造价4.4亿余元,孙玉华等人如约得到其中2.7亿工程。

2009年,刘东才的儿子刘某多次提出,希望父亲能安排一些水利堤防工程给他承接,从中赚钱。刘东才应允。同年7月,堤建中心准备在武昌临江大道月亮湾地段实施一项防水墙工程。为给儿子一个“锻炼”的机会,刘东才将这一情况告知刘某,并授意他召集施工人员。刘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下家王某,二人谈妥,由刘某按月支付王某5000元工资,王某负责施工管理。2009年10月,在刘东才的帮助下,刘某借用其他公司资质,以围标的方式中标。其间,为让其他公司退出竞标,刘东才父子甚至自掏几十万费用。

司法机关还查明,市水务局原副巡视员徐木生先后担任市水务局农村水利处处长等多项职务。其间,他利用工程报建和招投标监管等职务便利,40余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但除房产、工资、投资等正常收入外,还有23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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