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贺亮通讯员赵志宏廖思敏)有人胆敢乘着夜色将20吨建筑废渣倾倒在高架桥上,不仅制造污染,而且对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昨晨,硚口区城管发现后,立即追查。
20吨建筑废渣里
翻出张供货单
昨日清晨5点,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巡查到长丰大道高架桥时,发现竟然有人深夜直接将建筑垃圾倒在高架桥上,50余米的垃圾长龙摆满行车道,占据120平米的面积,最高处达到1米,给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随即放置警示路标,展开调查。发现该桥虽然通车,但倾倒点周边的桥面没有设置监控,桥面上也没有留下车辆的行踪轨迹。
天亮后,执法大队大队长丁建雄和队员们戴上手套、拿着铁锹,开始翻垃圾寻找线索,垃圾里有碎土、油漆桶、碎大理石、小砖头、破玻璃、腐木板等,大家小心扒看。9点,一位队员从渣子堆里刨出了一块印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破损蓝色图标,随后又从一个破损的抽屉里翻出了被雨水淋湿的供货单,上面写有具体工地。
为赚2600元差价
反被罚5000元
随后,丁建雄带着队员赶到江汉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他们这几天正在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施工,的确出过一大批建渣,数量与倾倒在高架桥上的20吨建渣大致相同,蓝色图标与《进货单》的确也是该单位的。
但该负责人表示,前日公司就将这批约20吨的装修建渣交给一位姓张的运输个体户清运。经过紧急联系,张随即赶到公司。张称,他以180元/吨的价格承接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清运任务,又把这活儿以50元/吨的价格转给了一个人,“没想到他竟然敢将建筑垃圾直接倒在高架桥行车道上。”
昨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依照《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张某罚款5000元,并要求其将高架桥上的建筑垃圾迅速清理完毕。
随即,硚口城管在长丰大道二环线高架桥周边设置了监控,严控该区域类似事件发生。
将20吨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城市高架桥上。此人真可谓胆大妄为!
城管部门迅速查清了事情真相,对承包人作出罚款、并负责善后的严肃处理。对于他们的努力,确应给予点赞。
不过,个人觉得,对此事的处理,还漏掉了一个人,那就是那个直接倒垃圾的司机。其实,他的行为性质是最恶劣的。高架桥上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危害过往机动车及乘坐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换句话说,就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试想,天黑车速又快,万一司机没看到滑到路中间的水泥块或者看到了来不及刹车,不是要出交通事故吗?
《刑法》第117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均对破坏交通设施、危害交通安全作出明确规定,连“遗洒、飘散载运物”都不允许,更遑论故意倾倒大批建筑垃圾呢?
直接倒垃圾的人是谁?也许此人是出于成本考虑才出此下策,但再怎么不赚钱,也不能危害交通安全。为此,我以为,其他相关执法机关也应介入调查。如果此人确实违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理直气壮地依法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张思忠)
■晨报快评
更重要的是危害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