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周钢)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常务会昨天通过了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称“低保”)的方案。
决定从8月1日起,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标。城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标20元,达到600元;农村户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标40元,达到360元。
市政府要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含农村散居孤儿)、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含城市散居孤儿、长期滞留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麻风病人)也要适时同步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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