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廉洁”过节
2016-09-13 08:17: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杨华)中秋、国庆节临近,为确保全市人民健康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杜绝“节日腐败”,市纪委就“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下发了通知。

通知要求应严明纪律规矩,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二,应严格管理监督。要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第三,应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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