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罚款 餐饮店主账户被冻结
2016-10-21 06:07: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贺亮通讯员宋宏雷刘翔)昨天,记者从江岸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位于江汉一路的卢庄快餐店等7家餐饮店,因油烟扰民且拒不整改,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启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审核,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这是我市城管部门首次集中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油烟扰民处罚案件。

大智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称,去年5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汉一路义成大厦一楼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情况严重,经执法队员查看,环保部门现场勘查检测,确认卢庄快餐店等江汉一路(义成东里)沿线12家餐饮企业中,除武汉肉联、正宗重庆小面无油烟排放外,其余十家油烟排气筒均未达到要求,为无组织排放油烟。

随后,执法队员多次上门要求整改,但除了丘丘烧烤、馋嘴鱼麻辣烫、九九分店转向经营副食、百货外,其余7家餐饮企业一直拖延整改,执法人员去年12月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立案查处,向7家餐饮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整改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告知商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及享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但7家餐饮企业无动于衷,今年6月22日,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向上述企业下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并于7月初依法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8月,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核,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据了解,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老桃园时记餐饮店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而其他几家仍拖延。10月14日,法院依法对卢庄快餐店主卢某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10月17日,卢妻缴纳了罚款。鉴于卢某妻子同时劝告炫滋味等两家餐饮店到法院缴纳罚款,且卢某认识到错误,法院依法解除了卢某拘留。同时玖玖餐饮店等餐饮店店主账户目前也已被法院依法冻结。

据了解,上述七家餐饮企业每家强制执行的罚款金额达到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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