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焦艳)从10月8日开始,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车加装遮阳篷上路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截至昨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00余起,其中违法安装遮阳伞、遮阳篷7000余起。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交管部门出台“七个一律”:
1.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顶棚、座位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一律扣车并收缴非法装置。
2.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扣车。
3.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扣车。
4.驾驶超标电动车行车的,一律扣车。
5.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行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并扣车。
6.使用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一律行政拘留并扣车。
7.违反禁止标志闯入快速路、高架桥梁、地下通道的,一律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