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制课”走进模范路小学。
记者贾雪梅摄
记者贾雪梅通讯员娄雨舒詹红霞魏芸
昨天,武汉晨报与共青团江岸区委联办的“公益法制课”,第八场走进模范路小学,受到学校和西马街道模范社区的热烈欢迎,思想活跃的学生伢们个个都是“问题控”,将法制课变成了“律师答学生问”。
律师为“接地气”
将魔术搬上课堂
昨天下午,50多名学生伢双手抱肩,腰杆挺得笔直,将目光齐刷刷地望向法制课主讲人、晨报律师圈公益律师项永斌。律师看到五年级的小学生表情严肃,有点儿小紧张,便拿出了自己刚刚学会的魔术。
在学生们的注视下,律师将一张一百元的红色纸币变成了一块钱绿色纸币,台下一阵欢呼。但律师的把戏很快被聪明的学生伢识破。项永斌告诉记者,为了让课堂更有趣、接地气,他有了做魔术的想法并演练了一上午。气氛活跃了,学生们的思想也放开了。
“律师能为坏人辩护吗?”刘同学向律师抛了一个问题。律师讲了一个自己代理的案件,回应刘同学的提问。一个母亲生养了两个儿子,但两个儿子都不孝顺。大儿子喜欢赌博,还对母亲动用暴力。有一次,大儿子又向母亲要钱时,母亲忍无可忍,用木棍将大儿子打成了植物人。
律师将故事讲完,台下小观众们已经开始骚动,有人指责母亲是坏人,对儿子太狠;有的则指责大儿子是坏人,罪有应得。“如果同学们认为母亲是坏人,那么律师能不能为母亲辩护?”律师进一步启发学生们思考,台下观众仍然分歧很大。律师向学生们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每个人都有聘请律师的权利。这位母亲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事出有因,儿子的暴行可以作为母亲减轻处罚的依据,律师要做的就是尽量争取减轻母亲的刑罚。”
“问题控”们提问
全是“尖板眼”
“小明和小强吵架,打了小强一巴掌,小强还手打回去,结果出手太重,把对方耳朵打聋了。小强为什么要赔钱?”王同学的提问得到了很多男生的响应。看到学生们的反应,律师赶紧向学生们解释,“法律上规定,每个人都有健康权,打别人就是侵犯别人的健康权。”
“问题控”们放开了,稀奇古怪的提问全是“尖板眼”。
模范路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学校一向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安排学生们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开展法制知识竞赛、交通法规知识竞赛,还让学生们办黑板报、当“小民警志愿者”,所以学生们上法制课才这么放得开。希望晨报律师圈的“模拟法庭”也能来学校,“伢们肯定争着演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