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律师圈助盲人家属获赔59万
2016-11-10 06:09: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贾雪梅)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医院全程托管治疗,参加医院安排的集体活动时从未安装防护网的窗户坠落身亡。该患者父母都是盲人,女儿身亡后多次与医院协商未果,晨报律师圈公益律师刘锐非常同情夫妻两人,为其免费打官司。近日,武昌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七成民事责任,赔偿小丽家属59万余元。

2009年,小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今年3月,小丽被送往武汉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心境障碍”,第一个疗程结束后,5月继续巩固治疗,由医院全程托管治疗,长期医嘱单记载:精神病二级护理。办理住院手续后的第三天,医院安排小丽到活动室进行集体活动,随后现场监管人员发现小丽失踪并立刻寻找。在位于该活动室内的音乐控制室的窗户正下方地面上发现小丽的尸体,推测小丽进入音乐控制室后翻越该窗户坠楼身亡。法院查明,该活动室均已安装防护网,活动室内音乐控制室的窗户未安装防护网。

小丽父母与医院多次协商赔偿未果,非常无助,向晨报律师圈公益律师刘锐求助。刘锐非常同情夫妻俩都是盲人,为其免费打官司。

小丽父母认为,作为一个有心境障碍的病人,由于医院监管不力,导致小丽身亡,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88万余元。医院方辩称,患者是坠落身亡,但她的坠落是否属于他杀,或者自己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的自杀行为,或者其他情况,是否因医院的诊疗行为导致的,需要做鉴定。如果患者存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的自杀行为,医院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该案在武昌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医院明知小丽有“心境障碍”,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医院虽然在病房外的建筑安装防护网,但因疏忽,在活动室内音乐控制室的窗户未安装防护网,也因看护人员的疏忽,致使小丽溜进该房屋,跳楼自杀,医院没有尽到安全防护的义务,对小丽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丽对自己的死亡应当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对自己的死亡也有过错,但主要的过错在医院。

在晨报公益律师圈律师的努力下,近日,武昌法院依法判决医院对小丽的死亡承担七成民事责任,向小丽家属赔偿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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