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12国主流媒体根据《足球解密》网站提供的数千份文件,经过了7个月的调查,揭开了一张欧洲主流联赛主要球星和教练逃税的网络。巧的是就在世纪大战前一天,德国《明镜周刊》、西班牙《世界报》等属于这个调查联盟的媒体披露了他们的第一批“故事”,其中就有世纪大战的主角之一C罗。
1.5亿欧元广告收入
只缴4%的税
据披露,C罗在此前6年和未来6年中总共得到1.5亿欧元形象权开发收入,即广告收入,但他只向西班牙财政部缴税560万欧元,占总收入的4%,这在个人所得税税率高达46.5%的西班牙几乎就是没缴税。C罗的逃税方案非常复杂,总体而言和梅西案的逃税方案区别不大,都是利用欧盟境内税率最低点的爱尔兰作为跳板,然后联合一些在避税天堂地区的空壳公司或者叫皮包公司避税。
C罗的逃税计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他2009年被皇马签下到2014年底,第二部分从2014年底到未来6年。2008年底到2009年初,C罗已将形象权转让给维京群岛的Tollin公司,Tollin公司又将他的形象权转让给在爱尔兰境内的MIM公司和Polaris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老板都是C罗的经纪人门德斯。为什么要绕这个弯?因为这两家公司注册在欧盟境内的国家,大企业掏出赞助费后可以得到欧盟承认的发票,而维京群岛的野鸡公司是开不出正式发票的,而且爱尔兰为欧盟境内上税最少的国家,苹果公司等都是把爱尔兰设为纳税地,税率只有12.5%。爱尔兰的两家公司卖掉C罗形象权收到广告费后,再转给Tollin公司,Tollin公司则把钱存到瑞士银行账户上给C罗用。
减税期结束前再次避税
C罗自2009年到2014年共有7480万欧元广告收入。C罗2009年加盟皇马时,“贝克汉姆法案(2005年西班牙政府通过的引进国外高级人才的法案,允许外国来西班牙工作生活的人员享受24.75%的低税率,仅指在西班牙得到的收入,不包括在海外的收入)”仍然生效,C罗的律师认为他的7480万广告收入中只有20%是在西班牙获得的需要缴税,而且还是24.75%的低税。
2010年“贝克汉姆法案”被废除,但此前享受此法案的人员可以继续享受5年减税期,眼看减税期就将结束,C罗方面有了大手笔,把他未来6年的形象权以7500万欧元卖给了同是维京群岛的Adifore公司和Arnel公司,这两家公司是巴伦西亚主席、新加坡人林荣福控制的,而林荣福实际上也是门德斯的合伙人。林荣福支付C罗的7500万已汇入瑞士日内瓦的Mirabaud银行,户主姓名就是C罗。
C罗方面这么做,是想利用“贝克汉姆法案”的最后有效期再进行一次避税。目前西班牙财政部正在调查C罗2011年到2013年的税务问题,最终他可能会落得和梅西、马斯切拉诺以及哈维·阿隆索等球员一样的下场。
经纪公司否认C罗违法
西甲皇马巨星克·罗纳尔多所在的经纪公司昨日发表声明否认两人存在通过设离岸账户逃税的行为。
早先有欧洲媒体报道,有泄露的文件表明经纪人同为门德斯的穆里尼奥、克·罗纳尔多等人曾使用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公司的瑞士账户逃税,在这些离岸账户中的金额超过了1亿欧元。
由门德斯创立的该公司在声明中说:“一份报纸对我们提出了毫无根据的指控,认为公司、客户与其经纪人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逃税,其中最严重、恶意的指控指向了穆里尼奥和克·罗纳尔多。”
该经纪公司强调,克·罗纳尔多和穆里尼奥一直以来都完全遵守了西班牙和英国税务部门的规定,从未参与过任何涉嫌违反法律的行为。任何对他们二人毫无根据的暗示或指控都将被上报至司法部门。
(综合新华社、体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