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给偷花闹剧收场
2016-12-14 11:48:00 来源:武汉晨报

晨报评论员

轻视角看世事

70后女汉子

一个人在院里种了洋水仙,邻居老太以为是韭菜,偷割了给孙子包饺子,结果孩子中毒住院。老太太一家竟上门要他赔偿,警察调解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院子主人疑惑了:偷我家东西还要我赔偿?

这其实是个不太复杂的法律纠纷。律师说了,自家庭院种洋水仙,不违法,是老太太偷割洋水仙才导致小孩食物中毒,院子主人没有民法上的赔偿责任。但看似玩笑的闹剧,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老太一家要求心理上的补偿,是他们的自由选择。但警察调解也要院子主人赔偿医药费,就有罔顾法律原则与和稀泥的嫌疑了。院子主人还说,老太以前还偷过他种的郁金香,报警,警察却不管。如果这些属实,警察作为执法者,对侵犯他人物权的行为不闻不问,却无原则地支持那些法律不支持的索赔要求,其法律素养着实让人担忧。

昨天还有消息说,一名14岁的孩子,花光父母3万多元积蓄打赏主播。事后,孩子的父亲一直猫在租住的地下室,到处打电话求人要回血汗钱。我不知道,这些电话有没有打给法律人士。其实,诉诸法律本应是最好选择,因为14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为什么法律不能成为普通人遭遇某些突发事件时应对的首要选择,不能成为偷花老太这类人最敬畏的东西,甚至一些执法者也选择息事宁人?

怕麻烦也好,嫌法律暂时不能给人信心也罢,这都说明普法和依法治国依然任重而道远。一则闹剧、一起悲剧,只要我们能让法律成为规范大众生活的行为准则,成为所有人的信仰和信念,那就闹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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