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琼通讯员黄晋)《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修正案)》开始征求市民意见。该修正案拟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处罚权,规定:“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采购、供货等相关单位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建设单位追回,对相关单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骗取资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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