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之道
回归证据讨论
我在出庭时告诉法官,案发现场的墙壁上有喷溅型的血迹,但都很完整,不像有其他人站在附近;因为一旦有其他人,血迹必然会被挡住。此外,警方认为凶手共有四人,不过,倘若犯嫌不只一人,地板上应该会有更多的血脚印才是。
从死者身上的伤痕来判断,他们应该是在失去知觉的时候继续被攻击,而且刀刀见骨,可见凶手也许受过军事训练,是孔武有力之人。尤其女性被害人的衣服并没有被换过,也没有下体损伤的报告,可见并未遭到性侵害;起诉书上却宣称女性死者遭到轮奸,与事实不符。还有,被害者没有被警棍殴打的伤痕,这跟起诉书的内容也有抵触。
从我得到的证据来看,案发现场的空间狭小,在这么小的空间里面,不太可能容纳得下那么多人,而且每个人还携带不同的武器,使用开山刀、水果刀、菜刀、警棍等,这种刀棍齐下的犯罪过程与现场不符。
由于此案发生已久,我也只能按照手中仅有的线索进行判断,而物证太少,有许多疑问已经无法解答。这个案子悬宕多年,我能够理解被害者家属沉重的心情,但这个案件牵涉到三条人命,以及其他三个少年的生命,所以希望参与的各方都能够谨慎处理。
人死不能复生,死刑一旦执行,就没有从头再来的余地。以美国为例,有关当局利用DNA进行冤狱再审鉴定以来,已经发现了300多件审判错误的案例。这并非警方粗心大意的结果,而是因为早年鉴识技术尚未成熟,人证并不可靠,今天既然有了新的技术,很多过去的案件疑点也可以重新被审视。我希望大家在看待有罪与否的问题时能够心平气和,回归证据讨论,而不是凭一己之见做定论。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鉴识科学日益重视,有目共睹,尤以欧美各国为甚。根据我个人的观察,随着时代演进,这几年来台湾地区整个社会在政经文化方面,有了结构上的深层改变,加上数年前刑事诉讼制度修改为“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检察官必须到庭以及实施交互诘问,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各项环节的运作,也随着民主化的需求而不得不逐步调整改进。传统的侦查方法在发现事实真相方面,面临了空前严酷的考验,若不能想办法提升鉴识科学水平,将无法满足社会大众对追求公平正义的期待。
目前台湾地区在鉴识科学上的资源,不论是实务上或教育方面,仅限于“警政署”、刑事局与警察大学,在政府经费编制有限的格局下,不论是硬件或软件的扩充,或是人才的培育训练,均呈现捉襟见肘的窘境。【完】
【明起连载《北大“屠夫”》】
(美)李昌钰著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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