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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步轩著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婚姻
1994年是她的本命年。按照习俗,本命年勒红腰带辟邪,不论婚嫁。但我已二十八周岁,一眨眼就到了而立之年,确实不能再耽搁了。
其间我们发生了一点小摩擦。那天去西安购物,已经大包小包买了六千多块钱的衣物,我实在提不动了,要不是怕人笑话,差点儿雇个挑夫帮我扛行李。
最后她又相中一件旗袍,商家眼睛有水,一看就知道是个冤大头、挨宰的主儿,索价一千八百元。当时我每月的工资才二百六十元,况且当时腰包只剩下不足一千元,就劝她别买,反正到时候只穿一天,结婚时租赁一件礼服也是一样的。
可她死活不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于拗不过她,掏完了身上仅有的九百五十元,商家才照顾情绪似的优惠给我们。那件旗袍就结婚当日穿过一天,以后再没有沾过身,太鲜艳了,扎眼,花大姐似的,谁穿?
依照阴阳大师的推算,农历五月二十八是我们大喜的日子。那天副局长亲自主婚,全局职工过来操持,所有亲朋都来道贺,好不风光,好不排场!婚宴上局长勉励我们:
“干好国家的事,过好自己的日子。”
也许局长口中有毒,日后竟一语成谶:国家的事干得丢掉了饭碗,自己的日子过成了孤家寡人,极具讽刺意味。
我白白把书念了许多,思想一点也不开化。在骨子里,我的封建意识很浓。新婚之夜,我发觉她已不是处女,嘴上傻瓜似的装作不知,心里便起了鸡皮疙瘩。此前,我有多次偷尝禁果的机会,如儿时吃葡萄,先拣最绿的、最小的吃,把最红的、最鲜的留到最后,这样,越吃越甜,越吃越有希望。总想将最神秘最宝贵最美好的留给洞房花烛夜,未曾想却拱手让与他人,心中有种被贼偷、被人欺骗的感觉,别提有多么难受。
一夜未眠。
我是个伪君子,第二天回门,打起精神,强作欢颜,极力掩饰内心的委屈与不满,努力装出幸福美满的样子,口是心非地接受众人的恭贺与祝福,其实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满肚子的委屈无处倾诉。一天提不起精神,浑浑噩噩,心不在焉。临告辞,岳父取出一千元,交给他女儿:
“你们刚组建新家,花费很大,这些钱拿着补贴家用。”
好男不挣家当,好女不要嫁妆,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以我的个性,从不无功受禄,轻易接受他人的怜悯与馈赠。但这次例外,不推托,便是默许。亲朋好友都说了些祝贺我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的废话,包括岳父岳母。我想自己偌大年龄,娶妻不易,传将出去,惹人笑话。反正事已至此,无可挽回,也就不再多言。
“还是以大局为重,多往好处想,一切都将成为过去。”我自我安慰。没有蜜月的如胶似漆,日子宁静而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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