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提前”退休状告省人社厅
2016-05-03 09:00: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肖婧)本以为还有5年工作时间,没想却被“提前”退休,而且“退休条件审批表”上的出生年龄,竟然还被提早了一年。一怒之下,女子将省人社厅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这起“民告官”案件。据了解,这也是该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跨区域行政案件。

“单位对我的出生时间、退休时的工作岗位性质的认定都存在错误。”今年50岁的余某说,自己是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身份证上是1965年3月出生的余某,在退休条件审批表上的出生日期却是1964年4月。同时,她还表示,自己拥有高级理财规划师聘书,应该属技术岗位,按管理技术岗标准,应该满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

因此,余某认为省人社厅未尽审慎审查义务,直接批准其退休,导致她退休时间提前,退休待遇受影响。

对此,省人社厅代理人表示,在余某的原始档案上,记录的其出生时间是1964年4月。“按照省人社退休人员不重复得利的要求,当身份证时间和原始档案记录时间冲突时,以原始档案为准。”代理人透露,据了解,1981年,16岁的余某因为提前工作,修改了自己的年龄。同时,省人社厅代理人表示,当初发给余某的高级理财规划师聘书,只是一个荣誉,与其岗位、聘任并未挂钩。尽管如此,余某仍然难以理解:“你们明明知道我是1965年出生,为什么非要按照原来档案的记录来。”

本案的结果,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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