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一次性扣24分拘留10天
2016-05-05 07:08: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张振宇杜泽文董冠男)昨天,市交管部门在全市再次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闯行高架桥、隧道的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当天,又有9名违法闯高架桥的电动车、摩托车主被行政拘留。

当天,全市交警还在桥隧上查扣违法通行的电动车、摩托车260辆,劝阻准备通行桥隧的驾驶员1100余名。该整治行动自上月20日启动以来,已有23名违法电动车、摩托车主被拘留。

昨天上午7点50分,硚口交通大队大队长杨斌带领一中队副中队长曹勇、民警刘武军在武胜路江汉一桥上桥处盘查,拦下一名骑电动车的男性,经查,其电动车悬挂号牌超过有效期限(有效期至2014-07-26),按照相关规定车辆系超标二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于是将其车辆暂扣至停车场,并将王某口头传唤到硚口交通大队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硚口警方介绍,该车驾驶人王某所持有的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不能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拘留10天)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硚口交通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合并罚款400元,扣24分,拘留10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城市内的高架桥和隧道,是为机动车设计的城市快速道路,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是没有上高架桥和隧道的路权,由于机动车在高架桥和隧道内行驶的速度较快,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极其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管部门将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闯桥隧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车违法上桥隧通行的,一律扣车;对电动车不听劝阻强行闯桥隧的,一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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