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水机宿舍”学学梅苑小区
居民自治管小区解决多年大难题
本报讯(见习记者孙笑天付豪)近日,本报连续刊发报道《“水机宿舍”停水9天引发观念冲突》的新闻,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昨天,武昌居民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为水机宿舍支招:“可由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自治来解决泵房管理和电费收缴难题。武昌区梅苑小区也是老小区,物业自治做得很好,不知道能否借鉴经验。”
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梅苑小区。梅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慧介绍,小区建成于1991年,2009年,因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物业公司服务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居民拒缴物业费,当年10月物业公司“弃管”。事发后,找不到合适的物业公司接管该小区,社区就想能不能居民自治管理小区,随后面向全体业主做了问卷调查,得到87.6%的居民支持。在社区党总支的组织下,小区办理了相关证件,选举了几位热心公益、有威信的居民组建社区自管工作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为民服务站”,聘请十余位小区居民从事保洁、保安等工作。服务站在征得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向每户每月收缴10元物业费,缴费率大幅度提高。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下发执行武汉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第六条为各区加强老旧住宅区整治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照“先整治改造、后规范管理”的原则,对老旧住宅区进行调查摸底,编制整治计划,确定改造范围,明确改造标准,实施有序改造和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对规模较大、硬件条件较好、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及时组建业主委员会,实行市场化物业服务;对规模较小、硬件条件较差的老旧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居民自治管理,提供清扫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运行等基本服务。
(二)按照“全面排查、逐步消化”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老旧住宅区开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老旧住宅区整治和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处理资金及后续管理补贴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