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坠亡保险公司拒赔
2016-05-25 07:11: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实习生杨旋通讯员李金星)员工醉酒后意外坠楼身亡,虽然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以醉酒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在江岸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协议,原告王先生获得保险金8.5万元。

2014年底,武汉某大型企业为60名员工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其中包括意外险、意外医疗险、津贴等,特别约定某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仅承担意外身故责任。保险期间从2015年1月1日0时起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止。

2015年12月的一个晚上,该企业员工王某在家里意外坠楼,抢救无效后离世。王先生是王某的独子,也是唯一继承人。发生事故后,王先生向该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申请理赔,但是对方表示,坠楼是在王某醉酒后发生的,在保险条例里属于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拒不理赔。

王先生将该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江岸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情况不复杂,建议双方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考虑后同意调解,由法官主持了调解,该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向王先生支付保险金8.5万元,王先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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