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委托合同无法收到租金
房主质疑中介光收钱不办事
本报记者赵家新
和房产中介签了出租全程委托代理合同,但却一直收不到租金。房产中介声称租户不交租金,所以中介也没有钱给房主。昨天下午,房主龚女士很气愤地说,租户不给租金那是中介和租户之间的事,凭什么让自己承担损失?
房子出租收不到租金
去年5月,龚女士将自己位于黄浦东宫的一套房子,委托郑州克尔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克尔达公司”)出租,双方签订了《房屋出租全程委托代理合同》,每月租金2800元钱,由克尔达公司每季度将房屋租金按时转入龚女士的账户中。
去年6月初,克尔达公司将龚女士的房子租给一男一女。龚女士说,房屋出租后,第一季度的租金她顺利拿到了,但此后10个月的房租就再也收不到了。龚女士多次找到克尔达公司,要求解决此事,但一直得不到解决。“他们说租户不给租金,所以没办法支付我的房租。”龚女士告诉武汉晚报记者,最初房子刚出租到物业办手续时,物业就提醒过,这个租户不靠谱,以前在小区租房就存在拖欠房租的问题,但克尔达公司还是将房子租给了他们。
中介公司不肯管此事
克尔达公司不管此事,龚女士只好自己找到租户。租户表示,并没有和龚女士签租赁合同,龚女士没有资格收回房子。为了让这两人腾出房子,龚女士主动找到供电部门,将自家的电暂停,拆除了电表。但租户很快找人私自接上电,为此还被供电公司开过两次罚单。“收不到租金,也收不回房子,我觉得克尔达公司完全是光拿钱不办事。”龚女士说,当初她可是很爽快地将2500元钱的中介费交给了克尔达公司的。
昨天下午3点22分,记者打通了克尔达公司办事人员何某的电话,何某正是当初帮龚女士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何某一听到记者表明身份,马上挂了电话,整个通话时间只维持了9秒钟。随后记者又给何某发了短信,希望就此事进行采访沟通,但直到记者发稿时止,何某没有任何回应。多次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了。
律师表示中介要负责
湖北阳阳律师事务所梁友亮律师说,龚女士当初只是和克尔达公司签定了代理合同,并没有直接与租户签合同,所以不管租户如何,都和龚女士无关,克尔达公司需要按合同规定支付龚女士租金。
梁友亮说:“中介在将房子出租时,会有一个差价收益。比如说和房主签的是一个月2800元钱,租出去也许就是3800元钱,再加上中介费,正常情况下中介是有利益的。但租户出了问题,中介不能将损失转嫁给房主。毕竟中介有了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梁友亮律师认为,克尔达公司必须无条件支付龚女士房租,否则就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