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三医院,武汉几乎所有医院都遇到过这样的紧急“尴尬”。武科大天佑医院急诊科医生钟帼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家属不签字,医生不仅要冒“被告”风险,还要承担“跑单”责任。
“签或不签,一旦人没了,医生就会面临纠纷。”全程参与了抢救朱婆婆的主治医师陈锐告诉记者,2007年,北京曾发生过一起男子因拒绝签字剖宫产手术,最终导致一尸两命的悲剧。“只要他签字,老婆就能得救。最后,他还‘反咬’医院,为什么不签字就不手术。”
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动手术,假如出现意外,是否能规避法律上的责任呢?昨天,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李博律师。“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医生是可以免责的。不过这样做仍然有风险。”李律师表示,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意外,即使有家属的口头同意,也有医院行政部门的层层签字,家属依然可以把医院告上法庭,因为法院是根据医疗事故报告来做裁决的。
昨天,在市三医院,记者随机问了十位患者家属。其中有三位表示,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医生采取急救措施如果出现意外,可能会考虑走法律程序维权。“毕竟我们对医疗是外行,如果不是意外而是医疗事故呢?”
本报记者王恺凝通讯员陈敏李菡
昨天婆婆出院,管床医生在药盒上给婆婆写了服药剂量和注意事项。
通讯员李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