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高空坠物亟待填补细节形成体系
2016-06-22 07:13:00 来源:武汉晚报

王丽美

日前,珠海一名11岁女孩不幸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夺去生命,引发全城关注。全国每年都有上百起高空坠物伤人案件,反思悲剧成因,并寻找解决办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珠海的事故表明,从建筑设计、施工,到物业管理、乃至自然气候都加速了高空坠物的形成。“台风或者刮风下雨天,常看到红色瓷砖掉落,每年都要掉好多次”,若非此次小女孩无辜殒命,恐怕还是难以引起重视。

而从国内其他城市看,不文明市民的高空抛物行为是诸多伤害案件的“凶手”,最著名的就是2000年发生在重庆的“烟灰缸案”,不仅将一名千万富翁砸成重伤,更在全国砸出首例高楼坠物连坐赔偿的官司。但该案延宕14年之久,是因为法院判决一直执行难以到位,大部分被告不服,认为自己冤枉,因此拒绝履行法律判决。绝大多数高空抛物伤人砸物事件都找不到肇事者,取证难是最大难题。

目前,我国在日常监管、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处置等层面,尚无严密的体系性规定。比如在楼宇设计、建筑质量、物业管理、房屋主人或租赁方等责任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而确定肇事对象、确定赔偿方案、申请财产保全、赔偿执行到位等诸多环节中,受害人难以获得完全的法律保障。这说明在当下的城市管理与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亟待纠正的法制盲区,完善和规范立法环节,探索出台防治高空坠物的管理办法,将空中安全纳入管理体系。

据说新加坡每年都有“窗户日”,每到这天,各家各户认真细致检查窗户,排查安全隐患。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向生命致敬,尊重生命,全民行动起来,坚决不往楼下扔物,时刻关注家中窗户安全系数。毕竟,保护他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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