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翟兰兰通讯员牟丽媛)原本是希望班上孩子关心“问题同学”,却因泄露隐私要承担法律责任。昨天下午,汉正街司法所与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南阳村小学举行未成年人法律讲座,五年级学生小明向律师问起小伙伴小强所遭遇的困惑。
小强在汉口一所小学读四年级,父母一直感情不和。今年上半年,其父母正式离婚,小强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为了帮助小强开心起来,班主任老师专门召集班干部开会,让他们平时多关心小强,并说出了小强父母离婚的事。虽然班干部们开始更加关心小强,但这使他变得更加沉默孤僻了,还出现了自闭、抑郁等倾向。因为班干部们将离婚一事传播了出去,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小强母亲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确认了孩子患轻度抑郁症,并与老师将其父母离婚一事公布有很大关系,决定起诉老师。
“老师本是出于好心,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老师有责任吗?”面对小明的提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曾长明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老师泄露了学生父母离婚的事,并造成严重后果,虽然出于好心,也应属主观过错,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