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购乱象要出“组合拳”
2016-11-09 06:10:0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双11”在即,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表示,随着销售额爆发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显现。工商总局同时要求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如果说假冒伪劣、退换货难等问题,是电商行业中一直存在的顽疾,那么“先涨再降”则是随着“双11”出现的“特产”。这招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即使是街边小店都能掌握。但是,对于多数普通网购者来说,并没有掌握有关商品定价的种种“内幕”,更没有培养长期观察比价的消费习惯。在突如其来的“出血价”面前,容易被“套路”也就并不奇怪了。

作为商家人为制造的“节日”,廉价本来就是“双11”的最大噱头。无论初衷为何,作为一项销售策略,集体打折降价都无可厚非。退一步说,商家有定价自主权,实在是利润空间太小而只能维持原价,其实也可以理解。问题是,有人既不肯打折让利,还想挂一个“促销”名头,甘蔗哪能两头甜?

从消费者的心理出发,一个便宜三个爱,往往不管用不用得上先抢再说。再一看“原价”高企,“折扣”巨大,更是有种“买到即赚到”的错觉。先不谈商品的品质和售后等等,仅仅是“先涨后降”本身,往往会就促成更多的“非理性消费”,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价格欺诈。

买的不如卖的精,仅仅指望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并不现实。此次工商总局以及此前各地工商部门对电商商家的约谈和提醒,体现了官方对这一现象的重视和解决问题的决心。作为消费者,自然也期待商家对此有所触动,积极落实提出的种种要求。

不过,要想根除包括“先涨后降”在内的种种乱象,也不能完全依靠约谈后的商家自律。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严格监管、依法查处。只有让寄望靠“猫腻”牟利的商家付出代价、触到痛点,才能起到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的作用,同时形成有力的示范效应,最终营造出诚信的网购环境。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一旦因为监管和处置不严造成价格欺诈,不仅是经营者,平台方面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而在此前,就曾有电商平台因为定价问题被处以罚款。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积极作为,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让消费者在这场“购物狂欢”中买得舒心,买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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