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李金星)小伙入住酒店,因洗手间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致十级伤残。小伙父亲多次和酒店管理人员协商无果,将其告上法庭。
2014年12月,小伙方某入住陈某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某小区内经营的一家时尚小旅店,在卫生间洗澡时不慎滑倒。方某住院治疗11天,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在方某提供的其入住当天的照片,方某受伤房屋的洗手间内并无“小心地滑”的提示牌和防滑垫。
法官吴边受理此案。经法院查明,陈某所经营的这家旅店并未领取住宿业营业执照,但这不影响作为旅店管理人的陈某依法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吴边法官认为,酒店管理人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判处其赔偿方某1740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