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是为了保护医疗服务的生产力。在世界各国,医务人员都是一个收入较高的群体。要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苦付出,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得。”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
“一个玩具发给小明、小红,收到都是同一个玩具。把知识通过老师、平台传递给他们,他们收到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的时候,获得的能力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这样的核心特点,使得我们的行业模式是更加复杂或者说更加多元化的。”
——新东方集团副总裁孙畅谈教育
“负责任地讲,在电商平台上面的假货其实远远低于整个社会上传统零售行业。因为今天只要在淘宝天猫上买假货、卖假货,所有的数据都会被追踪。谁买了,谁卖了,谁在生产制造,地理位置具体地点,具体是谁,全部能够查到。”
——马云
“每一次美国总统大选,中国注定成为竞选双方的攻击目标。似乎不管哪个上任,都会立即拿中国开刀,结果呢?都得和中国商量着办,因为中国已经成为‘大块头’。哪怕只是为本国着想,也不能两败俱伤。”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
唐伟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不少细心市民发现,市区部分便利店出现一款印有失踪儿童头像的矿泉水,瓶体上印着失踪儿童头像及其基本信息,厂家承诺对帮助孩子还家者重奖10万元。有人认为这是企业的创新义举,也有人质疑企业是借机牟利。
企业作为社会主体的一部分,在社会共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瓶装水印上失踪儿童头像,并作出帮孩子还家者重奖10万的承诺,此举在公众意识中确实有些“超乎于外”。再加上商业化的属性与公益事业之间的天然矛盾,那么引发牟利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在商业化时代,假以公益与慈善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并不鲜见。但是慈善没有边界和止境,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在赚钱的同时去回报社会,并做到两者的兼顾并非一件坏事。毕竟,公益也好,慈善也罢,让其更贴近于实际,更接地气才会更有张力,也才会更有生命力。
区别一种行为,是创新义举还是借机牟利,不能仅看其表,还要详辨其里。首先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并满足公益的基本规范和公序良俗。由于失踪儿童的头像不具有绝对的隐私性,将其打在矿泉水瓶上并不无妥,再加上矿泉水的广泛使用性,可以将其扩散效应发挥到极致。
同时,要看行为实施者是否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比如其承诺奖励措施,是否只是一句空头口号,而没有付诸于实施,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打了折扣。只要其所订的价格不太过于离谱,或者利用公益的行为去行骗,那么以行善的方式增加自己的附加值和情感认可度,属于应当鼓励的行为。
公益与慈善事业,应当不拘于形式和主体,凡是有利于其推广和实施的行为,都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反之,凡是有害或者借机牟利的行为,则应坚决制止和果断处置,以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危及公众的公益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