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登记在一辆撞人的电动车上
男子莫名被判赔偿8万多元
记者张全录实习生陈怡辰
准备带患脑瘫的孩子去看看香港,买票时却发现自己被拉黑。原来,有一辆登记在他名下的电动车撞了人,他被判负连带责任要赔8万多元。江岸区居民张汉建说,他根本没有这样一辆电动车,与骑车人也不相识。但是,判决已生效。张汉建不服。目前,黄陂区法院裁定再审。
莫名背上8万元赔偿
家住江岸区新建五巷的张汉建家中有个脑瘫儿,孩子一直有个愿望去看一下香港。2015年7月,张汉建终于攒够了钱,当他准备出行时,却发现自己不能购买机票。查询后得知,自己有一份判决未执行,判决内容大致是:登记在他名下的一辆电动车,2013年6月28日,在盘龙城撞了人,法院判骑车人邓某赔偿被撞人83000多元;张汉建作为车主,负连带责任。现在,邓某未执行赔偿,张汉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张汉建说,此前不晓得自己名下有这样一辆电动车,更不晓得自己卷入了这样一场官司。且法院开庭前,自己都没有收到过传票,判决后也没有收到判决书。直到2015年7月7日,他才拿到一份法院的判决执行通知。
张汉建开始了维权路。此时已过上诉期,张汉建只能申请法院再审。
法院进入再审阶段
张汉建聘请了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钢为自己打官司。律师提出了几点疑问:
首先,法院寄给张汉建的传票并未送达,之后法院便通过公告方式,公告送达。像张汉建这种登记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有条件进行直接送达,法院不能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其次,这辆登记在张汉建名下的电动车,是否就是张汉建所有,未有充分证据证实;第三,一审判决中并没有提到事故发生与车辆登记的所有人张汉建有关联,所以不应该让车辆所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更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张汉建的妻子说,他们家买过电动车,不排除被代办车牌的人,以她老公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多辆电动车车牌。为此,张汉建到交管部门查询,得到的答复是:登记时提交的资料已经被清空,只留下一条登记信息。张汉建准备对车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条登记信息。
前天,记者联系了黄陂区法院,相关人员表示确有此案,目前已进入再审环节,法院会公平审理,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