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上半年“三公”经费下降33.64%
2016-11-26 00:17:00 来源:武汉晚报

骗取补助、虚开发票发福利,这些问题是省委巡视组在巡视市财政局时发现的,如何整改?又如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市财政局介绍,全市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启动后,该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分析财政管理中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和领域,对四个方面共计15类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财务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2013年1月,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安排财务人员将区人大一般预算内资金22万元转至某公司,由该公司开具虚假会务发票并扣除税金后,将20.4万元现金返回区人大办公室,并用于发放在职及离退休干部春节福利。

问题被发现后,2014年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区纪委对区人大机关财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市纪委分别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在职及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全额退赔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违规的20.4万元分三次退返区纪委往来专户,并进财政专户。

2016年2月,洪山区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长效机制文件,对全区党政机关进行约束和监督,同时着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所有单位预决算全公开

市财政局介绍,在治理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方面,制定了《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效果明显。据统计,2016年1-6月,我市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368.12万元,同比下降33.64%;会议费支出1594.86万元,同比下降6.3%;培训费支出1759.56万元,同比上升9.98%。

此外,市财政局还加大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力度,除涉密外,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有专项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单位按规定公开已分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情况等。

记者王雪通讯员廖福林宋达武段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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