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羽
28日,公安部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征求意见稿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对于遍布四周的摄像头,人们通常会有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摄像头可以最大程度地还原事情真相。一旦,摄像头对准的是自己,人们又会担心自己的隐私被侵犯,担心自己的私生活被窥探,因此对摄像头又有一种天然的排斥和厌烦。
隐私权是人保证权利完整和保护个人尊严的一个起点权利,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隐私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则这个人就将被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失去个人生活的空间,从而也就失去了作为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的可能。随着对隐私权的看重,人们对于密布的摄像头难免产生反感,他们不愿意在别人的窥视中成为“透明人”,他们不愿意自己的私人空间被轻易闯入。
在理想层面,权力应该给予权利完整而足够的保护,同时又理智地止步于私人空间。这种止步的边界意识,是保证权力行使指向保护个体权利的关键。一旦,公权力可以轻率地闯入私人空间,可以随意地侵犯个人权益,则不仅所谓的隐私权得不到保护,个体的其它权利也将随之丧失——所谓的权利完整,只有在私人空间、私人生活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可能顺利实现。
公安部的征求意见稿,就遵守了这个基本原则:可能泄露隐私的场所,拟禁安装摄像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侵权。这个看似细微的制度设计,背后隐藏的就是权力的边界意识。
尽管从管理的角度看,摄像头越多越好,摄像头记录的信息越完整越好,但人的隐私权作为人的权利起点,必须保护和尊重。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人们既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也不用担心因为监控缺失而处于其它风险中,这无疑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
止步于私人空间的边界意识,其实还可以延伸:在正当的个体权利面前,权力学会节制,变得更加理性;在权利层面的私人空间面前,权力懂得边界,在该停下来的地方停下。当权力的边界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自觉时,权力和权利的冲突就会减少,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就会消除。